政府采购推广使用绿色包装 商品包装空隙率不大于40%

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联合发布通知,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在政府采购中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标准,商品包装环保要求包括7项。比如,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空隙率不大于40%;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须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6色;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等。快递包装的环保要求则更多一些,包括12项。比如,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100mg/kg;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80次;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45mm的生物降解胶带;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等。三部门明确,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参考包装需求标准,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政府绩效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王泽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电子商务迅猛发展,快递业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包装需求随之上升。同时,伴随消费升级,人们对包装的质感、设计等都有更高要求。多重因素造成了过度包装、包装污染等问题。“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政府采购通过明确对商品和快递的包装需求标准,能够引导市场减少不必要浪费,采取绿色包装方式,升级消费理念,有效捍卫和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成效。”王泽彩表示。王泽彩认为,这两项标准明确了适用范围、包装环保要求以及检测方法,便于实践操作。同时,明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和电子卖场也要积极推广应用包装需求标准,对商品和快递符合包装需求标准的产品加挂标识,引导采购人优先选择,这些措施将有利于绿色包装加快在政府采购领域推广。稿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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